公司召开管委会扩大会议进一步加强与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2-08-28    作者:    来源:    点击量:50    分享到:

公司召开管委会扩大会议
进一步加强与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近期,集团公司召开了进一步加强与规范经营管理工作为内容的管委会会议,要求各公司、处室立足本单位,不断强化物流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经营管理工作,精干供销团队,提高工作效率,发挥集团在经营管理中的监督与管理作用,更好地研判市场,提高市场运作能力,发挥好有限资金的作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有序进行。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管委会要求姜存祥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大宗原燃料的采购供应、产成品销售、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的审核,以及内部物料结算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及供应、销售合同的审定等工作。 要求各公司、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凡涉及大宗原燃料库存、产成品库存、备品备件及低值易耗品库存等信息必须定期报供销公司及财务处,由各管理单位、供销公司和财务处分别建立台账,按照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挥好沉淀资金作用。具体工作程序由姜存祥副总经理牵头予以规范。 凡供应、销售及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合同的订立除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外,最后由姜存祥副总审批,财务处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在涉及上述范围的资金审批,由各公司、处室根据合同约定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姜存祥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处合理安排资金。 原料公司、冶炼公司凡涉及对从事供销的人员以及机构设置与调整等事项应事先报姜存祥副总,未经同意,一律不准擅自调整。即日起,由姜存祥副总牵头制订供销机构和人员调整方案,建立精干高效的供销团队。机构和人员调整方案报总经理批准,企业管理处备案后实施。在订立,变更劳务或对外承包合同方面,由使用或管理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企业管理处,由付汉新、姜存祥副总经理牵头,会同使用或管理单位主管领导按照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办理。凡未经付汉新、姜存祥副总经理审核、认定的合同,财务处一律不予加盖合同专用章。
    同时,上述事项由常务副总经理郭斌负责协调、监督执行。